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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城镇义务段学校中央食堂建设主体和供餐企业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0-09-2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教育

靖宇县城镇义务段学校中央食堂建设主体 正文内容

靖宇县城镇义务段学校中央食堂建设主体和供餐企业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人:靖宇县教育局
资金来源: 其它 -资金额:500.0万元
招标
一、项目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 HSZB-2020-09-03)
项目名称: 靖宇县城镇义务段学校中央食堂建设主体和供餐企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万元
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靖宇县城区6所义务教育段学校3863人集体供餐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类别中含集体用餐配送);
3.2具有专业的团队服务人员,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3.3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4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检,具有饮食行业健康证,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3.5近三年(2017-2019年)具备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6近三年(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7近半年(2020年3月-至今)完整的依法纳税;
3.8 近半年(2020年3月-至今)任意一月的人员社保缴纳;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3.10拒绝列入取消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标,对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仕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截图;
3.11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下子公司名义签署;
3.12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标者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方式:自行购买
售价: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1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报 名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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