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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委党校迁建工程(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9-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宜昌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宜昌市委党校迁建工程(二期)电梯设备 正文内容

宜昌市委党校迁建工程(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委党校迁建工程(二期)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2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湖北鑫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宜昌市委党校迁建工程(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偏岩路8号(党校新校区内)
2.2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4352.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938平方米(主体为一栋宿舍楼)。其中:地上为6层(局部5层)学员宿舍,建筑面积11001平方米;地下为一层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1937平方米。学员宿舍共234间,设置床位408张。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30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在60日历天安装完毕。
2.4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客货电梯共3部,其中2部为无障碍电梯,包括: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保期提供免费维修和维保等。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电梯产品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配合总包单位争创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奖。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投标人的资格: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1)投标人是电梯设备制造商(同一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是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保证代理商能够自行提供销售、安装、保养、维修等一系列服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乘客电梯中的曳引式客梯级别要求为C级及以上(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证书的原件彩色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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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10人,上述人员必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或《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提供人员证件的原件彩色复印件;提供2021年1月-6月六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电子章(或二维码)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6、本项目的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应在宜昌市范围内,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若固定维保单位是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提供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复印件;
(2)投标人是拟投电梯设备代理商且作为固定维保单位;
(3)投标人不作为固定维保单位且固定维保单位不是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投标人与固定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复印件;②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复印件;③固定维保单位的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证书(或地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原件彩色复印件。
7、投标人所投所有电梯必须为同一品牌。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1年09月16日08:00至2021年09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截止2021年10月08日10时0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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