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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垦昌菱农场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工程改造(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1-10-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南宁招标

关 键 词:广西

广西农垦昌菱农场有限公司“三供一业” 正文内容

广西农垦昌菱农场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工程改造(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人:广西农垦昌菱农场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农垦昌菱农场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工程改造(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广西农垦昌菱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30%: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农垦国有昌菱农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建设规模:拟建管线起点距昌菱农场z远生产队七队相距约19km。主管沿着二级公路路边铺设给水管,在沿线设置支管供向场部生活区(含综合厂、修配厂、中小学校、医院、糖厂)、1队、2队、3队、5队、6队、7队、8队、9队、10队、11队、12队、13队、14队、15队、16队、绿育队、水泥厂、平江林业分场。涉及3251户,其中场部生活广西农垦昌菱农场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工程改造项目工程方案区1261户(含昌菱制糖公司399户),各分场、生产队1583户,四方山水泥厂40户,九龙河公司367户。按每户6人计算,总人口约2万人。(具体建设规模及实施工程量根据各队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计划工期:
本标段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45天(日历天)。其中,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EPC总承包。其中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各相关专业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组织验收试运行、竣工图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以及相关设施维修维护、维修改造项目旧设施改造、公用设施设备等三个方面设计工作。
采购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用材、电气设备、管材、附属设备、各类标志牌及材料等。
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验收、包保修等),施工范围包括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注:工程承包人须完成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前期报建、报规划等前期报备手续。)
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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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或给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企业资质是根据项目的规模条件设置的】,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给排水专业)。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并,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4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报名获取。
4.2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本及邮寄。
4.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专职投标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前往报名并购买文件:⑴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亲自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报名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⑵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3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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