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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承销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2-04-2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审计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 正文内容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承销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不超过年承销费率年化2‰(含所有税费)
采购需求:


合同包采购标的数量最高限价服务内容及要求中标单位
1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承销服务1项不超过年承销费率年化2‰(含所有税费)企业债券注册、备案、发行,以及发行后的存续期服务2家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需具备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
4.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之财务报表截图,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4.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截图。
4.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截图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截图。
※无法按照第4.4.1、4.4.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5.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5.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备注:(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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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备注:(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7.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8.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因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而导致承销与保荐业务不能正常开展的情形(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逐项提供书面声明;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要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联合协议应为原件并明确牵头方,电子系统上面的联合体协议应为原件的扫描件。项目评审时以牵头方证明材料参与评审)。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4日至2022年05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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