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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苗木 正文内容
漯河市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64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苗木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苗木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苗木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须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故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
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
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
(漯河市)携相关证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苗木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漯河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苗木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3预算金额:48.64万元
最高限价:48.64万元
2.4供货期限:按照采购人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供货
2.5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2.6供货地点:按照采购人需求送至指定地点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故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
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
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携相关证件报名。
4.2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
照副本。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
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
5.磋商文件的领取
5.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
5.2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漯河市)
5.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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