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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程物资采购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石家庄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 正文内容

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程物资采购谈判公告
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程物资采购谈判公告
  河北2020-09-22
招标编码:CBL_20200922_111369048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物资管理部
资金来源:其他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EEBCTW2020-106)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项目部。本项目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程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全线供电与照明、监控与报警(不含统一管理信息平台)、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零星工程、标识系统及临时监控中心等全部内容施工(含各系统管线敷设安装、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集成、调试、配合联合调试、安全评估、试运行以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工作)和施、竣工阶段BIM(含CIM)技术建设及应用。
2.2招标内容:本次采购物资主要材料,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同等有效)。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采购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2018、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有效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供货业绩要求:见谈判公告附件1“包件一览表”中专项资格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凡购买JD13-DYDLJKZDL(低压电缆及控制电缆)、JD18-GL(光缆)包件的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2019-2021年度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中铁电报2019-382)相对应的类别内。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必须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并逐条响应。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5日,每日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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