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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

发布时间 :2020-12-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施工

东海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正文内容

东海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01210_509101924176281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第一章招标
招标
_______________: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丰发改审[2020]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721.7727万元(以最终的审核批复造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滨城社区明珠园小区:本次改造内容包括:拆除修复混凝土路面10705平方米,改造雨水管道3114米,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雨水管道3114米、管道管径最大为DN15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雨水管道3114米、管道管径最大为DN15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21772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要求执行,其中:
(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③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为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东海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清源、华大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丰泽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泉秀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湖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五个项目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项目。按开标时间的先后顺序,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开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0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4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0年12月21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22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报名登记表,获取详细的招标以及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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