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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横水镇第 一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6-2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环境

林州市横水镇第 一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 正文内容

林州市横水镇第 一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AY-LZ-CS-2021-03  
招标人:林州市横水镇第一初级中学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采购项目名称: 林州市横水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AY-LZ-CS-2021-03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采购项目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目前我校在校生为1000余人(以后有可能增减)。我校食堂总建筑面积约700于平方米,食堂设操作间、洗消间、更衣间、仓库等功能区域。

2、服务地点:林州市横水镇第一初级中学校内

3、服务要求:达到每年年度考核合格。

4、服务年限:7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8年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  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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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盖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1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 6月19日—2021年6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7.3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7.4.1 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4.2 非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时间: 2021年6月30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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