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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施工
吉林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工 正文内容
吉林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JSRH2021042(TJ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900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占地面积21382m,本次招标的二期工程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14007.99
平方米,其中,地下2层,建筑面积27107平方米(含人防工程建筑面积5382.14平方米)
地上21层(顶层为设备层),建筑面积87881平方米,总建筑高度89.9米。地上建筑的1
至5层为裙楼,框架结构,基地面积为8144.7平方米,裙楼建筑面积约40724平方米;裙
楼以上6至21层为2栋独立的塔楼,框架核心筒结构,塔楼的建筑面积约47157平方米,
塔楼单栋单层建筑面积约1554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
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
(2018年一2020年)具有建筑工程类似业绩,具体要求见3.9(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
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信息应当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
3.4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一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
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
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
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管理人
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
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
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
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
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24日08时30分到2021年07月01日16时30分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0日10时00分
七、其他
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JSRH2021042(TJ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长经经发审字【2020】1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
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计划投资:59000万元。
2.2建设地点:自由大路以北,十堰街以东。
2.3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21382m2,本次招标的二期工程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1400799
平方米,其中,地下2层,建筑面积27107平方米(含人防工程建筑面积5382.14平方米)
地上21层(顶层为设备层),建筑面积87881平方米,总建筑高度89.9米。地上建筑的1
至5层为裙楼,框架结构,基地面积为8144.7平方米,裙楼建筑面积约40724平方米;裙
楼以上6至21层为2栋独立的塔楼,框架核心筒结构,塔楼的建筑面积约47157平方米,
塔楼单栋单层建筑面积约1554平方米。
2.4计划工期:(1)地下室主体: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0个月完成(2022年5月31
日前);
(2)地上主体封闭: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7个月内完成主体封闭(2022年12月31
日前);
(3)内装饰及设备安装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2023年7月31日前)
(4)室外工程及其它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28个月内全部竣工交付使用(2023年11
月30日前)。
2.5招标范围:包含土建、外装饰、空调、电梯、消防、道路、排水、绿化、路灯、围墙、
门卫、综合管网(水、电、热、消防报警联动)、楼宇智能等,不包含一至二十一层内装饰
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内容。特殊行业外网应根据行业特
性另行研究确定。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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