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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道卫健院出入口路段增设双向港湾式公交站亭及配套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0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交通

中山大道卫健院出入口路段增设双向港湾 正文内容

中山大道卫健院出入口路段增设双向港湾式公交站亭及配套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ZH021DC29

招标编码:CBL_20210806_105047315


开标时间:2021-08-18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潮州凤泉湖润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受潮州凤泉湖润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山大道卫健院出入口路段增设双向港湾式公交站亭及配套交通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ZH021DC29)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21DC29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道卫健院出入口路段增设双向港湾式公交站亭及配套交通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工期:2021年8月底前完成。

3.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704488.83元(其中暂估价43608.82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9373.96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报价超过人.民币704488.83元的都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三、合格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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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建造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函)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2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年8月18日上午09时30分(09:00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首次报价时间:2021年8月18日上午09时3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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