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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工业园顺凯南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8-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道路

顺德工业园顺凯南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 正文内容

顺德工业园顺凯南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817_6106676239334400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1.招标条件
顺德工业园顺凯南路(新汇路-新宇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大良)〔2021〕7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顺德工业园顺凯南路(新汇路-新宇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顺德区大良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10日历天,竣工验收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开工令发出之日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4招标控制价(z高投标限价):24075180.21(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排水工程等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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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02月至2021年0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z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02月至2021年0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z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08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09时30分。
7.2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8日09时3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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