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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电叶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9-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喀什招标

关 键 词:华电

新疆华电叶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EP 正文内容

新疆华电叶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编号:CHDTDZ058/19-ZB-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喀什地区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叶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福新叶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疆华电叶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拟建场区叶城县铁提乡,项目中心距叶城县南侧约15.5公里,国道G219在场区东侧约2.5km处呈南北向通过,交通便利。
场址区地貌单元属山前冲洪积平原-柯克亚河冲积扇地带-山前砾石荒漠带,地形平缓开阔,地势平坦、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地表呈戈壁景观。
规模: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70.1568MWp,容配比约为1:1.403136;
计划工期:项目计划2021年9月30日开工,2021年12月15日完成50MW并网发电,2022年6月-7月完成剩余20MW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但2021年12月15日完成50MW并网发电目标不变。
范围:新疆华电叶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除发包人供货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负责各级村、乡镇、县级及以上***部门或物权单位的协调,并承担有关费用)。建安工程施工,项目建设临时租地,不动产证、施工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消防验收等权属类证件办理,办理并网前各项手续,水土保提供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并通过验收;完成该项目建设、调试、验收等一揽子工程。承包人应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责任。
不含项目前期、工程监理、建设用地征用、生产准备(联合试运转除外)、生产车辆购置、110kV送出线路设计施工、发包人的工程建设管理。
勘察设计已完成竞谈采购,竞谈结果平移至该招标项目中。
招标范围说明: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的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前期③监理④建设用地的永久征租地⑤生产准备⑥生产车辆购置、项目建设管理费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以及电缆按照华电集团框架招标结果设计、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标书售价
CHDTDZ058/19-ZB-0201新疆华电叶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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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华电叶城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6亿元及以上。
10.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50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且具有至少1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0316:57到2021-09-09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0316:57到2021-09-0917:00。
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9-2309:30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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