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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人才市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9-0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其他

所在地区:和平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正文内容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
受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对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招标编号:0615-214421050240
2、招标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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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所提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由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年度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在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民事责任由法人单位承担。每家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且法人单位不得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若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多家分支机构或法人单位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则该法人单位及与其具有隶属关系的分支机构的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均被拒绝。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或2021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给采购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如为开标当月新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不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附情况说明。)(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理解并接受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投标期间的开支、人员工资、保险、管理费、餐费、交通费、税金等及其它所有产生的费用,理解并接受采购人不接受中标供应商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追加其余任何款项的要求。全部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4)在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2018年09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则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5)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40万元,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4)供应商信用良好,2018年09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3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对供应商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采购人负责验收工作。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服务期:自开始配送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实际发生的费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履约担保:本项目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成交方向采购方缴纳中标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服务期不出现任何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在本项目服务期结束时,全额退还。如出现任何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以合同为准执行。)
*4、所有食材及辅料等必须要有国家有效的检疫证明(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13日,每天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获取文件的地点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交纳文件费用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200元3。如需邮购,需另加100元3,标书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09月17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7、定于2021年09月17日09:30(北京时间)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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