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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 :2021-10-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运输

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招 正文内容

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招标
 投-资金额:92.0万元 受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中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D2110ZB06)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满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报价方式 本次采购报价以占自身零售门店食材** 低零售价的百分比方式报价(注:投标报价为投标百分比,中标报价为中标百分比),中标供应商按月结算。每月结算单价供货时日自身超市门店** 低零售价×中标报价,结算单价的约定见下表中“报价条约”;结算费用为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含税开票价(含运输、装卸费)。 号 主要食材种类含但不限于 报价依据及报价上限 报价条约 投标报价控制上限 1 米、面粉类(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结算单价以供货时日自身超市门店** 低零售价×中标报价,且结算单价须满足如下条件: 1.结算单价(除果蔬类)<当地利群超市** 低零售价×中标报价; 2.结算单价(果蔬类)不高于大众市场50斤起市场批发价; 3.结算单价(海鲜类)不高于商城等海鲜批发市场30斤起市场批发价。 二、食材质量须优于门店同等食材质量;开标时提供标准样品,且样品标注时日零售价价格;样品开标结束后不予退还。 三、供货时提供上述结算依据数据资料(附影像资料)。 92% 食用油(非转基因)、调味品、乳制品类等(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鲜猪肉类(含丸子、火腿肠、其它猪副产品等)(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鸡产品类(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禽蛋类(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果蔬类:新鲜蔬菜(净菜)、水果、粉条、豆制品(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海鲜类(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注:所有材料为大型厂家品牌材料,投标报价大于等于投标控制报价上限为无效报价。 中标后合同期限 壹 年。 2.采购需求告知 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营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且自身有健全、口碑良好的大众化市场营销网络(门店),营业范围须符合本次采购内容。详细采购需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产品及服务,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含所投号的内容)、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其它必须的行业证件(以上所列证件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投标人必须具备自有厢式运输车辆,投标时需提供两名以上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所投标号的经营必须符合国 家安全标准。 3.2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投标人营业执照须满足其** 低登记注册时间至今不低于三年,并外地入青岛西海岸新区单位或其单位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有效且有可查证的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近三年提供续经营证明(如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纳税、财务报表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及“信用青岛”等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有效投标人须满足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的亲属类利益关系人为不同单位的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5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曾被本采购人解除过合同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予采购;本次采购的供应商的法人(含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法人(含负责人、管理人员)的亲属类利益关系人、以及供应商的控股或参股人(或单位)曾被本采购人解除过供应商合同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予采购。投标时投标供应商须响应承诺满足本条件,响应中标后所有相关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业务联络人员未经采购人批准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以上条款,在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又出现违约上述条款,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配送要求 4.1质量要求 4.1.1所供蔬菜(净菜)必须保证是24小时内收成,保提供较好色泽及新鲜度; 4.1.2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肉检的当天12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要求必须由正规肉联厂提供的鲜肉(每天提供厂商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市监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 4.1.3所供冷冻类、干货类及调料品等商品应保提供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货供到现场仍须有较长的保质期限)。供应的货物符合国 家食品安全检测后合格的货品(冷链食品接触者提供防疫要求:提供的有关核酸检测报告)。 4.1.4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求的各类品种可退货或换货; 4.2 下订单订货 供应商在接到供货通知后,甲方相关人员下供货通知时如没提出供货时间约定要求,则供应商须保证在24小时内供货到指定地点,否则视其违约。 4.3交货要求 4.3.1乙方将货按甲方指定的地点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根据甲方的《物资采购订单》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终采购数量以甲方下订单的数量为准。乙方超出订单数的自行退货,甲方不再接收。乙方送货时须按第2条报价依据栏的规定提供供货时日同种食材零售价影像(影像上带拍摄日期及地址); 4.3.2验货过程中如甲方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于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供货方如送货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作出书面保证,二次扣罚当月总价款的10%。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其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选由中标商后的备选供应商接替; 4.3.3合同期内如同一供货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经招标人查证属实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其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选由中标商后的备选供应商接替; 4.3.3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终交易重量采购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4.3.4配送人员每三个月向招标人提供一次健康证明,配送时固定车辆、固定配送人员配送。配送中出现配送车辆、配送人员变更,供应商配送前须先向招标人理备案手续(备案时提供新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明)。 4.4报价要求 4.4.1所有食材的报价括食材和食材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的服务费、人工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供应商须开具本公司正规有效发-票; 4.4.2如存在几家供应商抱团恶意抬高价格的,直接取消当事供应商供货资格。 4.5责任界定 4.5.1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必须是品牌食品,除蔬菜等供货原料外,其他大量供货食品必须符合国 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因商配送的食品造成采购单位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 招标文件获取的起止时间 5.1欲投标单位报名起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自2021年10月11日到2021年10月18日上午11:00止,每天9:00-11:00,14:00-16:00提供与采购需求有关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件及其复印件报名,报名时法人或授权人需提供近三个月所在供应商的投保证明; 本次招标,2021年10月18日上午11:00本次招标报名截止,截止后理公司不再受理报名登记。 6.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09时30分; 7.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09时30分;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6 1039 8736
邮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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