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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档案咨询、管理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10-1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滨海新区招标

关 键 词:北京

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档 正文内容

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档案咨询、管理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燃气天津南港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20】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政府补助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70%+政府补助资金30%,招标人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档案咨询、管理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该LNG接收站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接收站、码头及外输管道三部分。接收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0座LNG储罐及相关配套接卸、气化、装车等主要工艺设施,并预留2座20万立方米储罐扩建用地;码头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个可靠泊1~26.6万立方米LNG船舶接卸泊位,设计接卸能力为500万吨/年;外输管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条设计输量为45亿立方米/年的外输管道,管道起自该项目接收站外输计量区,经天津、河北两省市,终点为北京市城南末站,线路全长224公里,设计压力10兆帕,设计管径D1219/1016毫米,沿线设置5座分输站和10座截断阀室。根据《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能力核定办法》(SY/T7434-2018),本接收站z大能力为618万吨/年。

2.2工程建设地点

LNG接收站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外输管道工程经天津、河北、北京三省市,终点为北京市城南末站。

2.3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档案管理咨询、档案整编及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

组织完成项目文件的归档,并通过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档案验收;

负责完成建设期档案管理相关制度修订、运营期的制度制定,形成档案管理手册;

负责完成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的需求提出及数据上载;

负责完成项目部档案管理咨询服务与项目部管理类档案的整编工作;

负责对项目部各部室、PMC及各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日常指导与定期培训。

2.4服务期限

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

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则需要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1项建设工程类的档案管理或档案咨询或整编或数字化管理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相关信息页、签字盖章页等。

②若合同不能体现业绩,则须提供能够体现业绩的包含建设工程类的档案管理或档案咨询或整编或数字化管理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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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④若2011年起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截止日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www.gsxt.gov.cn)】。注:须同时提供上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4.2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注:须提供承诺。

3.4.3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或未丧失其他履约能力。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档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自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1项建设工程类的档案管理或档案咨询或整编或数字化管理技术服务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同3.3注。

②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至少6人,自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名工作人员均须具有1项从事建设工程类的档案管理或档案咨询或整编或数字化管理技术服务业绩。

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相关信息页、签字盖章页等。

②若合同不能体现业绩,则须提供能够体现业绩的包含人事档案管理或建设工程类的档案管理或档案咨询或整编或数字化管理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

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④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7.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2日上午9:00时至2021年10月18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正本授权委托书;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500元(邮购须另加国内邮寄费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于2021年11月01日上午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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