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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某部食堂副食品集中招标

发布时间 :2021-10-1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咸宁某部食堂副食品集中招标 正文内容

咸宁某部食堂副食品集中招标
招标编号:2021-XNGQFSP-10
开标时间:2021-11-02 
招标人:咸宁某部
投资金额:230.0万元
受咸宁某部委托,拟组织食堂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编号、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编号:2021-XNGQFSP-10
2.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30万元左右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服务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得为外资企业或外资入股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所投的肉类产品须具有合格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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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特定资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 14日起至2021年10月 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时需一次性携带并提交以下加斧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1)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报名开始时间之后的网页截图)。
四、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整 人民币 (¥:10000.00元)。
五、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6 1039 8736
邮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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