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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洋农场有限公司拟实施综合服务中心改造(二期)工程,根据项目进度和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施工承包人。

发布时间 :2021-10-2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精选项目

所在地区:南京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江苏省新洋农场有限公司拟实施综合服务 正文内容

江苏省新洋农场有限公司拟实施综合服务中心改造(二期)工程,根据项目进度和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人:江苏省新洋农场有限公司;
1.2标段名称:综合服务中心改造(二期)工程;
1.3工程地点:射阳县新洋农场内;
1.4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二期)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1.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64.994041万元;
1.7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资金来源:集团增资,已落实。
1.9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1月;
1.10工期:120日历天;
1.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2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无。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射阳县境内项目拒绝其投标。
(5)投标人已出具本项目(施工类)的诚信履约承诺书。
2.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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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必须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按相关文件文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人应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5)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7)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投标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量完成50%,支付中标价的10%工程款;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下月,支付至工程款的6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3)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后并出具审计报告后下月,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7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0%;
(5)剩余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二年后无明显质量问题,施工方向业主提交质保期满质量验收证明单后付清(如有质量问题,按相关规定执行)。
(6)按上述进度付款,无利息补偿。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保证金数额:2.20万元。
⑵、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⑶、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带至开标现场(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⑷、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五、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自招标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2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5日
7.3招标文件发售
⑴、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5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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