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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 正文内容
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清审审批字(2021)第0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方案已经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ZB-审核2021091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清苑经济开发区内。(2)建设内容及规模:1、本项目为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容包含建设标准化生产车间6栋、研发用房1栋及开发区内道路工程。具体为车间及研发用房占地面积约2.87万㎡(43亩),其中建筑基底占地面积约1.5万㎡道路面积约9309.92㎡,绿化面积4586.69㎡。总建筑面积约3.4万㎡。包括标准生产车间及研发用房,规划建设标准生产车间6套,建筑面积约2.7万㎡;研发用房建筑面积为6650.00㎡。2、道路为兴郎街(乐凯大街-工业路)新建道路总长度为1387.893米;迎宾街(乐凯大街-工业路)新建道路总长度为1389.013米;新华街(乐凯大街-曙光路)新建道路总长度为307.50米。3、在各条道路交叉口处设置中杆灯,共8座。4、新华街南侧、乐凯大街西侧地块新建智慧停车场,占地面积为4000㎡,共计133车位,建设内容包括:地面硬化、新建充电桩、电力工程、亮化工程、以及配套设施购置及安装等。(3)工期总日历天数:638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1年12月1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2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31日。(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该项目初设中的目标。
2.2招标范围: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详勘、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调试、考核和最终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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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一项建筑面积≥20000㎡的建筑工程,及一条长度≥1000m的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a、具备以下注册证书之一: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b、近五年(自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担任过一项建筑面积≥20000㎡的建筑工程(或一条长度≥1000m的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5)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2)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也不得是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3)项目经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可兼任,但需符合对应的岗位资格要求。其他负责人不得兼任。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5名,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符合本公告3.1.1项要求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需具备本公告要求的与其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资质;(2)负责施工工作的成员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608:30至2021-11-01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713:3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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