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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副食品采购(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泸州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副食品采购( 正文内容

泸州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副食品采购(第二次)公告
资金来源: 其他 
发布时间:2021-11-18 00:00:42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受某部委托就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1-JKDSSG-W1003
三、项目简介:
1.本项目采购预算:约900万元。
2.项目建设地点:泸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
副食品招标需求
序号
种类
货物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年)
标包一
肉禽蛋、蔬菜类
畜禽肉类、蛋类、水产类、蔬菜类
约612
标包二
水果、干货、饮品类
干货类、调料类、牛奶、饮料类、水果类
约288
备注: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所有标包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1个标包。本采购项目中同一供应商同时被推荐为两个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由该供应商自主选定中标包号,未选中的标包由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详细的技术、商务、服务及其他要求见第二章。
四、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在2018年12月8日前成立)(须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录或销售不合格货品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4、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货品的卫生和安全,书面承诺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5、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提供复印件)
6、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复印件)
7、提供近3年(2018、2019、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4)
9、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提供书面声明)
10、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需提供)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须提供书面声明)。
13、报价供应商不得为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被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提供报价前一周内网页截图或书面声明。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5、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中标/未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实地考察,如采购人发现实地考察情况与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内容有实质性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并将以虚假投标追究相关供应商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或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标包一:30000元(叁万元整)
标包二:10000元 (壹万元整)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收到招标邀请书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 2021年 11 月 18 日 9:00 至2021年12 月 3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
(三)发售方式
1、如贵单位符合相关资质条件有意向参加此次投标,请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2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应携以下材料:
(1)企业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企业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提供企业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书面声明并加盖鲜章;
2、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报名方式有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
(1)线上报名:请自行将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购买的标包号扫描传至邮箱资料审查通过,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通过二维码缴款报名成功后,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到中登记的E-Mail邮箱,自行下载打印。
(2)现场报名:携带以上资料,填取《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资料审核通过后,缴费报名成功后,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到中登记的E-Mail邮箱,自行下载打印。
八、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 12 月 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 8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泸州市。
(四)递交方式:供应商原则上只委托1人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6 1039 8736
邮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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