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注册登录
相关信息
最新招标信息
热门招标信息
云南省安宁监yu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云南省安宁监yu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采 正文内容
云南省安宁监yu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商公告
1、招标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招标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云南省安宁监yu委托对“云南省安宁监yu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ZB-2021〔AN〕014)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单位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安宁监yu医院手术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云南省安宁监yu驻地。
2.3采购预算金额:52.536万元;
2.4采购内容及范围:云南省安宁监yu拟需对手术室设施设备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包括:外科吊塔、心电监护仪、机、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平车(对接车)、喉镜、高频电刀、气压止血带、微量注射泵、双联观片灯、骨科包、阑尾包、压力蒸汽灭菌器、扇形不锈钢供应车、牙科治疗椅、抢救车、电解质分析仪、输液泵、输液车、便携式除颤仪等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5供货方式: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成交人在规定时限内将所需货物送货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后完整交货。
2.6交货地点:云南省安宁监yu用户指定地点。
2.7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8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国家或厂家有更长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2.9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的质量要求、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质量要求及《招标商文件》中的质量标准及要求。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销售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磋商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3.1磋商申请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磋商申请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4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服务,磋商申请人须在昆明市区域内有常设机构,在项目地有完善快捷的服务体系,能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本地化供货及服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和财务亏损状况,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若公司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须提供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至投标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6磋商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等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3.7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能够体现查询时间的查询结果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磋商申请人。
4、招标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磋商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02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正常休息)持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加斧章的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加斧章的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斧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商文件。
4.2磋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套,不退。不办理邮寄快递。
5、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7日下午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磋商时间
6.1磋商时间:2021年12月07日下午14时00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登 记 表 。
-------------------------------------------------------------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 已经是会员: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您的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