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绶溪片区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招标
绶溪片区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招 正文内容
绶溪片区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招标
招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绶溪片区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绶溪公园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4号、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B000001号文件批准两个学校、两片路、四个乐园等项目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绶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公益性项目由财政资金安排外,经营性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绶溪片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
(1)学校
莆田市荔城区实验学校,总用地面积36466.00㎡,总建筑面积:85000㎡(含已建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5682.00㎡),其中初中部建设用地面积23535.00㎡,小学部建设用地面积12931.00㎡。初中部总建筑面积54693.00㎡,建筑占地面积6047.00㎡,包括:1#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8140.00㎡、2#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11820.00㎡、6#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13778.00㎡、架空层建筑面积7740.00㎡、地下建筑面积13215.00㎡。小学部总建筑面积30307.00㎡,建筑占地面积3168.00㎡,包括:3#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3900.00㎡、4#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3630.00㎡、6#教工宿舍楼建筑面积10368.00㎡、已建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5682.00㎡、架空层建筑面积2000.00㎡、地下室建筑面积4727.00㎡。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初中部:1#教学综合楼、2#教学综合楼、5#学生宿舍楼、架空层及地下室;新建小学部:3#教学综合楼、4#教学综合楼、6#教工宿舍楼、架空层及地下室,配套建设道路及其它地面硬化、绿化、围墙、大门、综合管线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
莆田中山中学新校区,总用地面积34016.19㎡,总建筑面积9567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470㎡,地下建筑面积18200㎡。建设内容包括:1#综合楼、2#实验楼、3#宿舍食堂楼、4#体育馆、5#教学楼、其它辅助用房及地下室;配套建设道路及其它地面硬化、绿化、围墙、大门、综合管线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
(2)康养中心
康养中心用地面积44279㎡。
(3)带状乐园
镇海路东侧带状乐园面积19824.52㎡,西洪路东侧带状乐园面积25967.64㎡,含乐园环境治理。
(4)配套道路工程
含莆田市木兰溪绶溪片区综合治理及品质提升-产业孵化基地及配套-绶溪文创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6.176km,绶溪片区城东分区路网6.125km。含市政设施、道路综合管道、管线布置、雨污水综合管网等。
(5)南郊污水专项整治
南郊河道清淤长度约1300m。
(6)郊野乐园
荔城北大道以北-东圳水库,面积约1741.6亩,含乐园环境治理。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数据暂根据现有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最终以初步设计成果等相关文件为准。该项目采用限额设计,但学校、道路、园林景观造价可各自内部平衡,建安总额下浮后不得超过169691.47×(1-中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综合下浮率)万元,超过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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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项目总投资估算:(1)本项目总投资209566.6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69691.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65.61万元,工程建设预备费用14532.57万元,建设期利息费用13377.00万元。(2)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及限额投资建设,其最终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初步设计中的投资金额,且建安总额下浮后不得超过169691.47×(1-中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综合下浮率)万元,超过部分由中标人承担。(3)莆田市绶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主体,负责整个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一体化市场运作。
2.5工期要求:建设总工期三年,项目运营期十年。
2.6质量要求:
(1)地质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地质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3)采购的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商文件的要求。所采购的设备品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4)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5)运营考核标准:实行定期考核方式,招标人成立考核小组对本项目运维效果进行季度考核,具体考核项目及标准详见政府相关规定及签订的运营协议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3.3投标人单位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项目设计、施工资质要求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1)投标人的要求: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
(2)设计资质要求:a.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b.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c.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a.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b.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c.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②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正式在岗职工。
(4)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按“闽建建37号文”的规定配备并报建设单位。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商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商文件。
4.招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6日09:00:00至2022年1月28日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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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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