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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宜石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选聘宜石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单位竞争 正文内容
选聘宜石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JYZB-YS004 招标编码:CBL_20220112_105485778
开标时间:2022-01-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昆明宜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选聘宜石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单位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选聘宜石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单位项目,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成交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项目名称:选聘宜石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单位
2.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拦标价(招标控制价)为《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调控[2013]1号)》的附件1“云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按下浮率报价并按所报下浮率向被救援方收取清障救援服务费。
2.3竞谈范围:
(1)昆明宜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所辖路段即宜石高速公路K0+000-K19+787段,共19.787公里的清障施救服务业务,主要为交通事故和车辆故障清障施救服务或因采购人临时工作需要,需中标单位进行清障救援工作的备勤任务,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
(2)接受昆明宜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石林县交警大队、石锁交警大队、宜良县交警大队、石林县路政大队对清障车辆救援调度,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调控[2013]1号)》中的“云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下浮后向被救援方收取清障救援服务费;
(3)按业主确定的时间节点,配合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4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果合同期内中标人不能达到采购人关于清障施救的要求(采购人将于每年年终组织年度考核),或者一年内出现有效投诉达到2次(包含2次),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2.5项目实施点:昆明市宜良县、石林县。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2.7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
标段1:宜石高速下行线(宜良至石林方向)KO+000(经度103.1602778,纬度24.78527778)至K8+453(经度103.215,纬度24.72916667)共8.45KM;宜石高速上行线(石林至宜良方向)K4+145(经度103.1713889,纬度24.74888889)至KO+000(经度103.1602778,纬度24.78527778)共4.145KM。
标段2:宜石高速下行线(宜良至石林方向)K8+453(经度103.215,纬度24.72916667)至K19+787(经度103.1863889,纬度24.70472222)共11.33KM;宜石高速上行线(石林至宜良方向)K19+787(经度103.1863889,纬度24.70472222)至K4+145(经度103.1713889,纬度24.74888889)共15.64KM。
注:各谈判申请人可参加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标段1接受昆明宜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宜良县交警大队、石林县路政大队对清障车辆救援调度;标段2接受昆明宜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石林县交警大队、石锁交警大队、石林县路政大队对清障车辆救援调度;但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同一谈判申请人最终只允许成交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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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规定,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7】285号文规定。
3.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道路救援(或汽车施救)服务相关内容。
3.4清障救援服务设备要求
(1)清障车辆应来源合法,证照、保险齐全,车况良好。清障车不少于中型或重型拖车1辆、平板拖车1辆、25吨以上吊车1辆、转货车1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清障救援服务设备属于自有。(提供相关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5清障救援人员
(1)配备至少4人,具有设备操作证。所选派清障施救人员和清障车驾驶员建立人员档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身份资料须报送审核备案和确认。未备案及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上路从事清障施救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所选派清障施救人员和清障车驾驶员近一年的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3.6、业绩要求: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与1个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业绩且被经营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提供已签订高速公路道路清障救援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经营单位相关证明为准。)
3.7信誉要求
(1)履约情况: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信誉情况: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附上相关承诺。)
3.8本项目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9中标人在中标后,如遇招标人根据实际不实施招标的情况,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3.10谈判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时应携带的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投标现场,应出示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2年 1 月 13 日至2022年1 月 19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办理报名事宜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竞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1 月 25 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昆明市。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的竞谈将与上述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昆明市公开进行,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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