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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生产服务用房装饰装修工程(主楼、副楼)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

发布时间 :2022-05-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计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生产服务用房 正文内容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生产服务用房装饰装修工程(主楼、副楼)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生产服务用房装饰装修工程(主楼、副楼)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长沙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长高新管发计[2022]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专项咨询)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生产服务用房装饰装修工程(主楼、副楼)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岳麓区桐梓坡西路348号
2.3项目概况:目前地块内有已建建筑两栋,分别是生产服务用房主楼和食堂综合副楼(以下分别简称主楼、副楼)。其中主楼为地上9层、地下局部1层,总建筑面积约15855.53平方米,于2013年竣工投入使用;副楼局部两层,总建筑面积约3680.79平方米,于2004年竣工投入使用。项目总建筑面积:19536.32平方米。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涉及总建筑面积约19536.32平方米。
2.4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相应服务内容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加固专项设计(机房、档案室、电梯井)、机房、弱电、信息化设计、家具设计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1)本项目的报批报建(包含但不限于根据相关要求负责办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环保、消防、人防、园林绿化、市政等各职能部门的报批报建手续)。(2)提供驻场人员:含专职装饰工程师和水电工程师各一名,进行现场管理。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地基基础沉降调查、结构形式调查、外观质量检测、材料强度检测(钢筋混凝土、砌体)、钢筋保护层及箍筋间距检测、构件尺寸检测、轴线偏差检测、改造可行性分析、结构安全性鉴定。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
3.2.1.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1.2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注明检测范围至少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并且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附表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对应的检测参数(即: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以上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以2020年或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为准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2.3信誉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7年5月6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至少包含设计或造价中任意1项工作的咨询业绩)或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造价咨询业绩或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不得由拟任的设计、造价、检测负责人兼任,且联合体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外,其他人员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
(2)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委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拟任项目检测负责人(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
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2.7其他要求:
1、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
3.2.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5月6日起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5-2709: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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