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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冰雪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招标
长春市冰雪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招标 正文内容
长春市冰雪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招标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冰雪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6万元,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文体旅游科技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冰雪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冰雪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12日08时00分到2022年05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1日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1日13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S2022—04;
2、项目名称:冰雪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3、预算金额:66万元;
4、项目地点:长春莲花山;
5、服务需求:对吉林省、长春市冰雪经济发展宏观背景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莲花山冰雪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目标、重点任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6、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20天内;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近半年(2021年9月份—2022年2月份)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近半年(2021年9月份—2022年2月份)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上截图;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不特定因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应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酌情参加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联系人:李 瑞
电话:17610398736
邮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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