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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2-07-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定安县招标

关 键 词:海南

定安县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正文内容

定安县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编号:ZCHN-2022-0702)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定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2年定安县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820.77万元,招标人为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在定安县富文镇、黄竹镇、翰林镇、岭口镇、龙河镇、龙门镇、定城镇、雷鸣镇、新竹镇、龙湖镇等 10个镇下属的村委会、政府、学校以及医院等单位的建筑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建站总面积约为 42277.81㎡。本工程总体规划新建 8322块组件(540Wp),总装机容量 4.5MWp,采用 0.38kV方案并网。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年定安县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年定安县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
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或以上)资质;
1.2 业绩要求:/65377;
1.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且企业无不诚信行为,未在“中国”网站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曾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1.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电气工程师执业证或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5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电气工程师执业证。
1.6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级别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负责人)。
1.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宜超过 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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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1.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年 07月 13日 09时 00分到 2022年 07月 19日 18时 00分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以上复印件加斧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不退;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08月 02日 09时 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 08月 02日 09时 30分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定安县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定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6-469021-04-01-30833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2022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富文镇、黄竹镇、翰林镇、岭口镇、龙河镇、龙门镇、定城镇、雷鸣镇、新竹镇和龙湖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定安县富文镇、黄竹镇、翰林镇、岭口镇、龙河镇、龙门镇、定城镇、雷鸣镇、新竹镇、龙湖镇等 10个镇下属的村委会、政府、学校以及医院等单位的建筑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建站总面积约为 42277.81㎡。本工程总体规划新建 8322块组件(540Wp),总装机容量 4.5MWp,采用 0.38kV方案并网。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期为 9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 2022年定安县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计施工服务任务。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范围:包括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及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各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
报审并按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修改、施工过程中项目投资方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变更设计。
(2)施工范围:
①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结构加固和屋面防水修复。
②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等。③工程验收:负责法人验收以及政府和南方电网验收(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④工程试运行及移交。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⑥配合国家电投集团电站大数据平台接入、验收、试运行。
2.5、招标控制价:1820.77万元。(其中设计服务费:36万元,施工费:1784.77万元)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联系人:李 瑞
电话:17610398736
邮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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