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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2-07-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精选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柘荣县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室外附属 正文内容

柘荣县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招标
 
第1章 招标
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荣县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柘发改审批【2018】69号、柘发改审批【2018】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柘荣县宏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柘荣县宏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柘荣县城郊乡赤岭村兰尾洋墩;
2.2  工程建设规模:柘荣县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含室外景观、桥涵工程等,招标控制价19586455元(含暂列金93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4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柘荣县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室外附属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含室外景观、桥涵工程等(具体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171号)》 中房屋建筑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586455(含暂列金93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4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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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企业季度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根据“建办市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③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 闽建建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8日 14:00:00至2022年7月23日 23:59:59(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联系人:李 瑞
电话:17610398736
邮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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