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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八标段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2-08-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阜康招标

关 键 词:施工

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正文内容

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八标段施工招标


一、招标条件
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八标段施工,经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投资【2021】1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八标段施工
2、建设地址:阜康市
3、项目规模:对纬一路、纬二路、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道路及交通进行施工等内容。
4、工程投资额:1500万元
5、工程期限:90个日历日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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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1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各投标企业须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02日10:30时-2022年8月23日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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