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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招标

发布时间 :2022-08-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郑州招标

关 键 词:河南

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 正文内容

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招标
招标编号:22080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项目,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
供应(具体详见各标段清单),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要求,质
保期:不低于 1 年(产品生产日期在 6 个月以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6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项目(标段一); 
(002)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项目
(标段二); (003)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项目
(标段三); (004)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项目(标段四); 
(005)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项
目(标段五); 
(006)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项目(标段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项目(标段一))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国家机关登记认可的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经销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合格的产品
授权证明,生产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且都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特医食品须提供《特医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所供应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
准。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
3.4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提供承
诺,格式自拟)。
3.6 所提供的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
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
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相)查询相
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
与本次投标活动。
3.8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经营
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书面声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
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
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项目(标段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国家机关登记认可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经销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合格的产品
授权证明,生产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且都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特医食品须提供《特医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所供应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
3.4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 所提供的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
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相)查询相
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
与本次投标活动。
3.8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书面声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
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项目(标段三))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国家机关登记认可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经销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合格的产品授权证明,生产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且都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特医食品须提供《特医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所供应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
3.4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 所提供的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相)查询相
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8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书面声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
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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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国家机关登记认可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经销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合格的产品授权证明,生产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且都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特医食品须提供《特医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所供应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
3.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 所提供的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相)查询相
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8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书面声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5 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项目(标段五))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国家机关登记认可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经销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合格的产品授权证明,生产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且都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特医食品须提供《特医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所供应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
3.4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 所提供的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相)查询相
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8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书面声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6 郑州市中心医院遴选营养制剂原材料类物资供应商项目(标段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国家机关登记认可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经销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合格的产品授权证明,生产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且都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特医食品须提供《特医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所供应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 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
3.4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 所提供的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8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书面声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8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2 年 08 月 15 日至 2022 年 08 月19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4.其他有关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合格的
产品授权证明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特医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产品备案相关资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财务审计报告、无重大违法声明、“信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资料及相关承诺等。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还。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2022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联系人:李 瑞
手   机: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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