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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华中路南侧门户节点方案设计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2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青岛招标

关 键 词:山东

高新区华中路南侧门户节点方案设计征集 正文内容

高新区华中路南侧门户节点方案设计征集公告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高新区华中路南侧门户节点方案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中路节点位于胶州湾大桥红岛方向进出高新区的主要交通干道和重要节点,周
边主要为待建荒地,景观效果较差,缺乏昭示性。西侧土坡长322米,最高处4.24米,水
平投影宽度最宽处6.14米,东侧挡土墙长238米,最高处高于路面6.85米,水平投影最宽
处4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新区华中路南侧门户节点方案设计征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新区华中路南侧门户节点方案设计征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境内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1.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境外(含港澳地区)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至少注册成立一年,且有固定办公地点);
2.2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2.3境外企业可以用其注册在国内的全资子公司参与投标,视境内子公司资质与其境外母公
司资质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25日09时00分到2022年08月3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方案设计投标的设计单位,请于2022年8月25日9时00分至2022
年8月31日16时30分前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具体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青佳招字202268号
2.项目名称:高新区华中路南侧门户节点方案设计
3.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华中路南侧,青兰高速以北240米处,前阳、后阳村之间。
4.工程规模:设计面积约8000平方米。
5.征集内容:高新区华中路南侧门户节点方案设计。本工程力求打造门户节点的形象标识,
提高城市代入感。对华中路节点两侧的挡墙以及土坡进行装饰、美化。
6.方案设计要求与深度:详见设计任务书。
7.方案设计内容和要求:
华中路节点位于胶州湾大桥红岛方向进出高新区的主要交通干道和重要节点,周边主要为待
建荒地,景观效果较差,缺乏昭示性。西侧土坡长322米,最高处4.24米,水平投影宽度
最宽处6.14米,东侧挡土墙长238米,最高处高于路面6.85米,水平投影最宽处4米。
方案设计要求充分体现高新区特色,融合高新区主导产业文化、发展定位等元素,设计内容
体现出对高新区的熟悉,融入时尚现代的元素,体现高新区门户的特点,整体景观风格,简
约而不简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且需综合考虑周边高速公路及在运营铁路情况,确保在方
案实施阶段不影响周边高速公路行车及铁路的正常运营。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境内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1.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境外(含港澳地区)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至少注册成立一年,且有固定
办公地点);
2.2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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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资质一致。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注册规划师。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业绩经验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业绩经验: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有意参加方案设计投标的设计单位,请于2022年8月25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31日16
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资料,提供一份即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
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境内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境外企业所在国
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
许可证明材料或者国内的全资子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境内企业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企业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国政府
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
1.企业提供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若发现使用虚假材料投标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承担
相关法律责任;
2.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其与原件相符;若为境外企业可加盖在中国境内设
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公章,并须提供中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
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以上资料应提供中文版,若为外文资料需由具有翻译资质的公司出具中文对照版资料。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
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七、征集方案的评审
方案评审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按照项目总体规划、本次设计
任务书的要求和内容及征集文件,对参选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论证,得出评审结果。
八、方案补偿费用
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对按规定提交应征设计文件的应征人,经征集人组织专家评审
后确定名次,并按此排序与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应征人分别签订合同并支付方案设计补
偿费用(奖励均含税)。
第一名:15万元;第二名:10万元;第三名;5万元。
应征人设计深度及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时,以上排名及设计补偿费可以空缺。
九、方案征集须知
1.所有报名及参选资料除资格、资质、业绩、获奖等资料原件外,其他资料不予退还。
凡参加本次公开征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均自行承担。
2.所有应征人递交的设计成果均不退还。
3.设计方案应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
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
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由参选人负责。
4.征集人有权对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中的所有有效应征文件享有版权(署名权除外)和使
用权,并可以进行修改、展览、印刷、出版等。
5.本次公开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
十、征集截止日期
本次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时30分,应征人应递交的所有文件(应征商务文件、
设计文册、展板、模型、电子文件等)必须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专人送达到或邮寄至指定开
标地点(具体开标地点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递交的形式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应征设计文件
将不被接受。征集人接受异地远程汇报(具体汇报方式另行通知)。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联系人:李 瑞
手   机: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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