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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2-08-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广州招标

关 键 词:佛山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 正文内容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展业路8号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按1490床标准进行建设,拟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项目按照两阶段进行规划,第一阶段规划总用地7008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6200.0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10618.47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82270.9264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8318.091404万元、预备费约10029.450890万元。
2.3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0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22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承包专业范围包括:1)抗拔锚杆施工;2)土石方的挖运;3)主体工程;4)门窗工程;5)防水工程;6)粗装饰工程;7)建筑屋面工程;8)人防工程;9)机电安装工程;10)白蚁防治;11)室外工程;12)室外构筑物;13)预留预埋;14)BIM模型创建和深化的配合工作;15)外立面装饰工程;16)园林景观工程;17)泛光照明工程;18)消声降噪抗震专项;19)充电桩配套工程;20)水土保持工程(如有);21)电梯工程的相关配合工作;22)燃气施工及燃气集团报装;23)配合医院建设的临时道路的报建、施工(含给水、排水、供电、照明、标识等影响道路使用的相关工程)及验收,含临时道路支护工程(如有);24)停机坪工程;25)其他相关工作;(详细招标范围及界面划分文件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量清单)
2.4.2招标控制价:¥1115067399.00元;最高投标限价:¥1016573278.58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并通过有关政府建设工程验收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
(1)应全面履行项目建设中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避免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2)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承担发生安全事故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系统、完善。
(4)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投资管理目标:力求实现预算不超概算。同时工程结算不得超过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以总概算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限额。
2.9标杆奖项目标:要求获评“建设工程金奖、建设工程优质奖、优良样板工程奖”省级奖项,争创“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优质工程奖、中国质量奖、中国建筑钢结构金奖”国家级奖项。
2.10其他管理目标:文明施工,争创“零投诉项目”。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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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对4.6.4款补充: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3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本招标第4.6.4项的“注:对4.6.4款补充”规定)。
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8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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