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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 正文内容
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西南局函(2022)2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民航发展基金,出资比例为各50%,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2.2招标编号:
2.3工程概况:日喀则和平机场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东北方向的江当乡,距市中心(市
政府)直线距离40千米,公路距离48千米,距自治区首府拉萨市直线距离179千米、公路距离221千米。木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3个C类机位的站坪,新建1条垂直联络道:改造既有航站楼,增建2座登机桥:建设2500平方米的机场综合业务楼,扩建航管综合业务用房730平方米、特种车库650平方米,配套改造空管、助航灯光、消防救援、供氧、供暖等设施。
2.4招标范围:
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非民航专业工程EPC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招标范围包括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非民航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深化设计、专项设计及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非民航专业工程的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及竣工交付等国家和行业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环保等全面负责,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管理要求对本项月工程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统筹组织和协调等总承包管理工作:须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所要求的专业系统建设内容,满足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相应专业所包含的建设内容,满足使用功能需求、运行安全、系统完善的建设内容及批复相关内容。
2.4.1设计负贵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非民航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根据工程实施需要所需开展的各专项设计及有关论证评审、有关报批、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图清单及预算编制报审工作。同时配合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民航专业工程一标段做好设计 界面、施工界面的设计统筹、协调工作。
设计范围主要为:
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非民航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航站楼工程、空管工程、供电工程、供水工程、供暖工程、雨水、污水、污物处理工程、供氧工程、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工程、总图工程及消防和环保工程等专项方案设计。
2.4.2施工(含采购,下同)
负责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非民航专业工程施工、采购等,并配合通过竣工验收。
(1)施工内容主要包括:
a.航站楼工程包括航站楼工程-土建装饰( 含结构加固及改造、登机桥土建基础)、电气系统、给排水及消防、采暖通风、供氧、弱电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电设备(电梯、自动扶梯)等;
b.空管工程包括新建航管楼建筑装饰、电气、给排水及消防、暖通、总图工程、现有管线拆改、原航管楼连接处局部改造以及气象观测平台建设等;
c.供电工程包括中心变电站供配电系统改造、消防等灭火设施建设和配置、场内供电管网线路改造以及原有设备的拆除和利旧等;
d.供水工程包括供水站土建、电气、给水、消防及工艺设备建设和改造、场区供水管网改造以及原有设备的拆除和利旧等:
e.雨水、污水、污物处理工程包括原污水处理土建、电气建设和改造、设备拆除及新工艺设备安装调试,垃圾转运站建设以及工艺设备及安装、排水管网改造建设等;
f.供暖工程包括热能中心土建装饰、供配电、给排水及消防、暖通工艺设备及安装和场区热力管网建设等:
g.供氧工程:包括供氧机房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及消防、暖通、供氧工艺设备及安装、供氧管道等;
h.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工程包括机场综合业务用房及特种车库的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及消防、暖通、供氧等;
i.总图工程包括航站区(含航管小区)总图土石方、道路及停车场、绿化、铺地、门卫室及电动伸缩门和防冲撞设施、新建围界、公共卫生间、拆除围界及地面等:
j.拆除改迁工程本标段施工区域建(构)筑物、树木、管线(含地下)等的拆除、改迁及清运;
K.负责本项目正式批复的不停航施工措施或方案内容;
1.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和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涵盖的所有内容。
(2)采购内容: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管理要求,负责招标范围内的非民航专业工程所有材料及设备进行采购、安装调试和联合试运转。
2.4.3EPC工程总承包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承包人负责工程内包含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竣工交付等国家、行业要求的所有工作,承包人实施总承包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等全面负责;须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所要求的专业系统建设内容,满足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相应专业所包含的建设内容,满足使用功能需求、运行安全、系统完善的建设内容及批复相关内容承包人负责对接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常规备降场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配合与本工程平行发包的第一标段 做好本项目设计界面和施工界面的划分工作。
2.5建设地点:西藏日喀则和平机场。
2.6计划周期/工期:
2.6.1设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正式成果文件。
2.6.2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 4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 2024年7月30日:总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72日历天(含冬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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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3.2.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设计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
3.3.1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即设计单位)派出,具有一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2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取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与项目经理不可以为同一人。
3.3.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载明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个2000万(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无在建设项目(同一地点、同一类型工程,可由同一人分别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3.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无在建设项目(同一地点、同一
类型工程,可由同一人分别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3.4.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
准),具有国内4C级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含)以上机场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4.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
证书载明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仅限于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
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的,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协议分工为准)应当分别满足对应项的要求。
3.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牵头人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8.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中需详细附有联合体各方的施工界面(不限于附图、文字描述)等信息(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8.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登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进行投标登记。
4.2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符合公告3. 2条要求的资质证书、符合公告3. 3条要求的人员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承诺书、业绩证明材料、人员社保)、符合公告3.4条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信用信息网页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仅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登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5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 名 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联系人:李 瑞
电话:176 1039 8736
邮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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