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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方名苑小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2-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南京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江苏省东方名苑小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 正文内容

江苏省东方名苑小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BGPG-DFMY202302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名苑小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 东方名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提升小区整体居住环境,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规范和完善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依照 《民法典》、《南京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东方名苑小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等规定,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小区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聘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物 业服务企业前来竟聘。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名苑小区
2、项目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 33号,东至丰富路、西至俞家巷、南至俞家巷、北至石鼓路。
3、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
实际托管大楼公共区域及A、B座M层上(含M层)约3.68万平方米。
4、业主户数247户
5、小区共有电梯4部(A座2部,B座2部)
6、消防、监控、以现有状况为准,小区设有出入口2个,岗亭1个,道闸2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东方名苑小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方名苑小区物业服务公开招标:
应聘物业服务企业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为物业服务企业八年以上(含)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范围中有“物业
管理或物业服务”);
2、具有高层住宅和商业类物业服务管理经验,能够协助业主委员会处理物业服务企业交接过程中的 公共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工作及物业企业交接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其他相关问题。
3、在南京市范围内具有高层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及商业办公项目,可参观现场环境,业主反映良好,
应聘企业须提供相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借用资质,否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竞聘保
证金;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无投标的不良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认真履行合同讲诚信的精神,没有截留小区共有电费收入及公共收益的不良行为.
7、具有南京市行业主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手册,未被列入《2021年度南京市物业管理
行业信手册名录》中,信用分在100分以上;
8、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相关物业从业岗位资格证书或南京市主管
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明,具有3年以上高层住宅和商业办公类物业管理经验。要求承诺派任的
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全程参与本项目选聘的现场勘查、文件制定及说明、答辩等环节;
9、中标后,除招标人书面同意的专业分包项目,本小区物业服务不允许整体分包、转包。若整体分 包或转包,则视为违约,南京市东方名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如所提供文件存在虚假情况,取消其资格。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1109:0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03-1109:00
七、其他
一、本次招标适用物业服务标准按五级标准执行
具体内容参照《南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五级标准执行(见附件一),具 体以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为准。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拟签物业服务合同期间:合同期三年(建议1年试用期+2年正式服务期),自正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
日起算。
(二)物业服务费用报价
物业服务费报价(本次招标采取固定报价的方式,所有与固定报价不一致的报价,均为废标),物
业服务费按业主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住宅:1.5元/平方米/月
商务办公及经营性用房:4.0元/平方米/月
(三)公共能耗费:按实分摊,每半年可预收一次(每次最多预收不能超过500元,物业服务企业向 供水供电部门缴纳后,按实分摊),每半年与业主委员会(招标人)共同核对后,在管理区域内公示一 次分摊明细,每年结算一次。
(四)公共收益分成方式(公共收益,租金、利用小区公共场地、公共区域及公共部位经营的收
益):投标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共收益分成方式报价:采用固定报价的方式,公共收益的收入(含各类广 告、仓库租金、地面公共车位、地面临时停车等),扣除税金(增值税及相关附加)后,30%补贴物业服 务费,70%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年后的次月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确认分成 结果并支付给业主委员会。
(五)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按项目实际情况配备,且需要配置合理,管理团队精干,基层
操作人员充足;
(六)、履约保证金:中标企业支付10万元(大写: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中标人在合 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七)房屋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小修费用由物业承担(500元以内,含500)), 中修、大修、更新、改造费用经业主大会通过后可使用本项目公共收益或按《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 办法》规定,在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依程序申请经费。
三、报名时间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次日起七天(2023年2月16日9:00时至2023年2月23日17:00时止);
(二)报名资料
1、物业服务企业投标报名表(按照附件提供的表格形式填写、加盖公章)
2、公司简介(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在管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学历证书、物业项目经理证书、工作简历、在报名企业社保证明(加 盖公章,原件备查)
6、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7、2021年度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手册
8、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企业实力和管理水平的其他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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