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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行安防设备入围供应商集中招标公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行安防 正文内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行安防设备入围供应商集中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JSTCC230052043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行安防设备入围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加强全行安防设施设备“数字化、集约化”规范管理,配合全行视频数据存储 共享平台建设,特开展新一轮的全行安防设备入围供应商集中采购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件一:720P高清摄像机(含镜头);(002)包件二:1080P高清摄像机(含镜 头);(003)包件三:高像素摄像机(含镜头);(004)包件四:包件四 专业型数字录 像设备(ⅡI类机的A级产品,含硬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件一:720P高清摄像机(含镜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如果所投产品为国产品牌,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如果所投产品为进口品牌, 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国内最高级别的代理商(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同一包件投标)。
3)投标人的实收资本金须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以投标截止时间当 日中国银行官网首次公布的外汇中间价进行折算(提供验资报告或实收资本金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2020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金融机构有过所投包件产品的 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采购订单/ 发票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1年度财报未经审计, 则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 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2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0年2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 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己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 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 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产品
1)各包件投标产品均须具有公安部门认定的国家专业检测机构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检验 报告)。
(002包件二:1080P高清摄像机(含镜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合格投标
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如果所投产品为国产品牌,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如果所投产品为进口品牌, 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国内最高级别的代理商(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同一包件投标)。
3)投标人的实收资本金须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以投标截止时间当 日中国银行官网首次公布的外汇中间价进行折算(提供验资报告或实收资本金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2020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金融机构有过所投包件产品的 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采购订单/ 发票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1年度财报未经审计, 则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 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2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0年2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 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 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 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产品
1)各包件投标产品均须具有公安部门认定的国家专业检测机构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检验 报告)。
(003包件三:高像素摄像机(含镜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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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所投产品为国产品牌,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如果所投产品为进口品牌, 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国内最高级别的代理商(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同一包件投标)。
3)投标人的实收资本金须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以投标截止时间当 日中国银行官网首次公布的外汇中间价进行折算(提供验资报告或实收资本金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2020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金融机构有过所投包件产品的 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采购订单/ 发票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1年度财报未经审计, 则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 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2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0年2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 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 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 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产品
1)各包件投标产品均须具有公安部门认定的国家专业检测机构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检验 报告)。
(004包件四:包件四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ⅡI类机的A级产品,含硬盘))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一)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如果所投产品为国产品牌,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如果所投产品为进口品牌, 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国内最高级别的代理商(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同一包件投标)。
3)投标人的实收资本金须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以投标截止时间当 日中国银行官网首次公布的外汇中间价进行折算(提供验资报告或实收资本金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2020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金融机构有过所投包件产品的 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采购订单/ 发票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1年度财报未经审计, 则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 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2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0年2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 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 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 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产品
1)各包件投标产品均须具有公安部门认定的国家专业检测机构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检验 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0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7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
委托,就全行安防设备入围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行安防设备入围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JSTCC2300520438).
二、项目简介
为加强全行安防设施设备“数字化、集约化”规范管理,配合全行视频数据存储共享平台建 设,特开展新一轮的全行安防设备入围供应商集中采购工作。 本项目分包及入围供应商数量情况如下: 包号内容入围供应商数量入围说明
包件一720P高清摄像机(含镜头)不多于三家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须满足有效投 标的半数(四舍五入)
包件二1080P高清摄像机(含镜头)不多于三家入围供应商 包件三高像素摄像机(含镜头)不多于三家入围供应商
包件四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ⅡI类机的A级产品,含硬盘)不多于三家入围供应商
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如到期前评估良好可续约三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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