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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三里村委三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4个项目项目勘测、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三里村委三里村土地 正文内容
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三里村委三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4个项目项目勘测、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ZB-GXLB2023-10
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三里村委三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4个项目项目勘测、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三里村委三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4个项目总投资约5757.12万元。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有效竞标报价以总投资费用为基数,按国家(财综【2011】128号)规定收费标准的40%—70%作为招标取费的上下限控制价。
最高限价:按国家(财综【2011】128号)规定收费标准的70%。
采购需求(范围):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三里村委三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4个项目项目勘测、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建设地点及实施面积: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三里村委三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4个项目项目勘测、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拟实施面积约1817.0145亩;其中:
01子项目: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三里村委三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勘测、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建设地点凤凰镇三里村委三里村,拟实施面积640.2045亩;
02子项目: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古楼村委古楼村等2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勘测、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建设地点凤凰镇古楼村委古楼村,拟实施面积238.4355亩;
03子项目: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北五村委屯伦村等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勘测、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建设地点凤凰镇凤凰镇北五村委屯伦村,拟实施面积约660亩;
04子项目: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三里村委箬塘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勘测、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建设地点凤凰镇三里村箬塘村,拟实施面积278.3745亩;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到规划设计预算完成期间的工期,包括项目勘测工期、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5天(日历天)。工期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勘测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2)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接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15日历天(①包括针对审图反馈意见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书的时间;②设计文件提交送审后至取得审图意见的时间;③不包括预算提交送审后至取得审核意见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和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土地、规划或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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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测绘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竞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竞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3组成联合体进行竞标的设计或工程咨询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竞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竞标。
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7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来宾市
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持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联合体竞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竞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材料)进行现场获取,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 30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竞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地点: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来宾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10日10点0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来宾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无。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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