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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崔家沟监狱米面油招标
陕西省崔家沟监狱米面油招标 正文内容
陕西省崔家沟监狱米面油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米面油采购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4,36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面粉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64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4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面粉
630,000(公斤)
详见采购文件
2,646,000.00
2,646,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大米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大米
210,000(公斤)
详见采购文件
1,050,000.00
1,0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食用油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67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7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食用油
42,000(公斤)
详见采购文件
672,000.00
67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面粉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大米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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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面粉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2022年1月1日内以来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大米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2022年1月1日内以来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食用油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2022年1月1日内以来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3年04月0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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