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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客服平台新增卡交易风险监控及智能推荐等功能项目(智能客服数字化运营平台产品及软件实施、录音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客服平台新增 正文内容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客服平台新增卡交易风险监控及智能推荐等功能项目(智能客服数字化运营平台产品及软件实施、录音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客服平台新增卡交易风险监控及智能推荐等功能项目(智能客服数字化运营平台产品及软件实施、录音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8.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客服平台新增卡交易风险监控及智能推荐等功能项目(智能客服数字化运营平台产品及软件实施、录音系统),本项目分为3个包,第一包为智能客服数字化运营平台智能推荐产品采购;第二包为智能客服数字化运营平台软件实施;第三包为录音系统。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能客服数字化运营平台智能推荐产品采购; (002)智能客服数字化运营平台软件实施; (003)录音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能客服数字化运营平台智能推荐产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前6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注“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供资信证明原件;(2)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3)银行资信证明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4)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5、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近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或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承诺书原件;6、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截至磋商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供应商授权代表的信用信息查询并打印,经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后存档(供应商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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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前6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注“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供资信证明原件;(2)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3)银行资信证明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4)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5、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近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或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承诺书原件;6、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截至磋商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供应商授权代表的信用信息查询并打印,经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后存档(供应商无需提供);
(003录音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供产品原厂授权文件(加盖原厂公章)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前6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注“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供资信证明原件;(2)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3)银行资信证明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4)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6、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近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或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承诺书原件;7、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截至磋商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供应商授权代表的信用信息查询并打印,经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后存档(供应商无需提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8日 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包,文件一经发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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