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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4-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淮安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淮安市中 正文内容

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1〕8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市中医院、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江苏海弘华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市财政预算安排及使用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的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路3号,和平路南侧,淮安市中医院院区内。
2.1.2建设规模:拟在院内新建1栋中医药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26200平方米(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为准),其中地上约24000平方米,地下约22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2亿元。
2.1.4工期要求:760日历天。
注:如因招标人单独发包的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不附带费用补偿。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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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企业近两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企业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一年为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企业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个月为准)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0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交纳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的具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证明。
3.11投标人本次投标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符合《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相关要求,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24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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