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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莲塘村市场综合大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3-04-0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佛山招标

关 键 词:广东

佛山市莲塘村市场综合大楼项目设计施工 正文内容

佛山市莲塘村市场综合大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 GDTYD20230168—ZGC)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莲塘村市场综合大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47. 356734万元,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莲丰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莲塘村市场综合大楼项目,占地面积 5547. 76m’,总建筑面积 22894. 58m’,地上 5层,首层高6.0m,二至五层层高4.0m,建筑高度22. 15m,本项目总投资约5962.97万元。
(001)莲塘村市场综合大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莲塘村市场综合大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1.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 2. 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①或②或③其中一项有效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1.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以具有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 1 家、施工单位不超过 1 家)。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
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1.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1.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1.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新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 级或以上且状态
显示为“正常”, https://218. 13. 12.85/fssjzcx/website/index. jsp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 询结果为准)。
1.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
1.6.1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6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1.6.1.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1.6.1.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1.6.1.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1.6. 1.4 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1.6.2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1.6.2. 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1.6.2.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1.6.2.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 年2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1.6.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6. 3. 1 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1.6.3.2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并且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1.6.3.3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1.6.3.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1.6.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3.6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1.6.4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2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6.4.1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1.6.5拟派的上述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除外)均不能同时兼任。
1.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1.7.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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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
1.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 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佛山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3日 08 时 30分到2023 年 04 月 10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4 月 3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4月 10 日 17时30分前登录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莲塘村莲大路东南侧、环村路东北侧、南北二涌西侧。
2.2项目概况:莲塘村市场综合大楼项目,占地面积5547.76m“,总建筑面积22894.58m”,地上 5 层,首层高 6.0m,二至五层层高 4.0m,建筑高度 22.15m。本项目总投资约 5962. 97万元。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310个日历天(含原有旧建筑物的拆除时间),从合同生效日期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包括以下阶段:
(1)设计工期:30 个日历天,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并通过招标人对施工图的审查,提交最终设计成果。设计工期内完成场地范围内原有旧建筑
物的拆除。
(2)施工工期: 280个日历天,实际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时间以通过竣工验收后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 1 本次招标范围为莲塘村市场综合大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项目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及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招标人已委托的工作内容除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1 设计: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修订施工图(如需要)、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相关报建配合(如需要)以及设计技术交底、各专项研究咨询、施工过程跟踪、工程设计变更、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工作及设计协调服务、设计总体管理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土建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其中:土建装修工程包括主楼部分土建及装饰工程、地下水池及泵房土建和装饰工程、局部基坑支护工程(如有)、五通一平、外立面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含消防电及防雷工程)、给排水及消防给水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室内通风防排烟工程、电梯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包括:路面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4.1.2 施工:
2.4.1.2.1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按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包工程保险等,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
2.4.1.2.2 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编制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
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2.4.1. 2. 3 配合招标人办理建设工程各阶段必须的报批报建工作(视情况需要),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2.4.1. 2.4 做好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工作,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绿色安全施工要求。
2. 4. 1. 3 拆除:
2.4.1. 3. 1 拆除要求:原有建筑物拆除前必须在四周搭设排栅封闭施工,拆除时做好淋水措施,严格控制尘土飞扬,原有化粪池必须清除干净,影响施工旧基础完全拆除,以及场地整理平整干净后桩机才能进场施工。建筑物拆除材料归中标人所有,所有拆除费用(包括旧基础处理等)不再另行考虑。实际拆除方案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
2.4.2 本招标控制价为 55473567.34 元,其中:
(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343418.70 元,投标报价折率上限为 94.00% (暂按总建筑面积22894.58m2计算设计费投标单价报价上限为 14.10 元/平方米)。
(2)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55130148.64元,投标报价折率上限为94.00%
2.5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部分:按设计费中标单价计算,最终按施工图建筑面积乘以中标单价结算。
施工部分:按建安费中标折率(按招标人审定的预算价×工程建安费中标折率,作固定总价包干,经招标人和监理人同意的设计变更除外)。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如需要)。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
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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