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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贡嘎机场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拉萨贡嘎机场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 正文内容
拉萨贡嘎机场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贡嘎机场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已由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铁航【2023】1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拉萨贡嘎机场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二标段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XBMp023-074
2.3工程概况:拉萨贡嘎机场位于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甲竹林镇,于1966年建成投用,海拔高度3569.5米,直线距离拉萨市44公里,公路距离65公里,历经多次改扩建,现民航飞行区指标为4E级,有1条4000米×45米的跑道、1条与跑道等长的平行滑行道及在建1条二跑道,26个机位(15C11E)的站坪,11.2万平方米的航站楼(T1和T2共2.7万平方米、T3为8.5万平方米),及空管、货运、供油、消防救援等配套设施。本期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1.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整体改造现T1和T2航站楼,形成T1和T2航站楼综合体,建筑面积27185平方米,其中国际功能区15100平方米、国内功能区(兼顾重大运输保障)7185平方米、中转区域1300平方米、预留国际候机区3600平方米。配置值机、安检、行李处理、桥载空调、联检等工艺设备;配套建设供电、供水、供暖、供氧、消防等公用设施,以及综合布线、离港、安检信息、广播、有线电视、时钟、航班信息显示、安防、火灾自动报警、标识引导、内部通信、信息集成等弱电信息系统。
2.多点定位系统站点搬迁工程。将现1号登机廊桥的多点定位系统搬迁至站坪东侧土面区。
3.动力能源配套工程。①供电工程,改造机场既有35kV变电站2台10kV出线柜,敷设供电电缆3.6公里;②供水工程,敷设DN250供水及消防管线3990米,水源引自机场供水干管;③雨污水污物处理工程,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新增雨水管线2200米、污水管线950米,接入机场雨污水处理系统,新建回用水管道970米,用于绿化和道路浇洒,建设1座29平方米的垃圾转运站,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市政垃圾处理厂处理;④通信工程,敷设通信管网1800米,接入机场现有通信网络系统,扩容现T3航站楼停车场管理系统,增加1个接入授权,停车场和道路系统配置监控摄像机54台,信号接入航站楼监控系统,新建道口大门配置围界入侵报警设备,信号接入现有安防系统;⑤供热工程,敷设供热管线540米,热源引自机场现有供热系统;⑥供氧工程,新建1座432平方米的制氧机房(与现二跑道制氧机房合建),配置6台制氧能力为100立方米/小时的制氧机,敷设供氧管线500米。
4.总图工程。新建T1和T2航站楼综合体楼前停车场及道路26846平方米,配置33套充电桩及供电设施;人行道硬质铺装7691平方米,绿化面积19847平方米;新建空侧服务车道8257平方米,改造陆侧既有道路21406平方米,新建国际区下客区雨棚1260平方米;建设光伏构架3440.3平方米(不含太阳能集热器等设备)。
2.4招标范围:
拉萨贡嘎机场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的(1)总图工程,其中:水泥混凝土道路(空侧)除外;(2)动力能源配套工程,其中:航站区通信工程中的弱电管网、安防监控、停车场管理系统除外;上述工程中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深化设计、专项设计及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以及以上设计范围内建设内容包括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及竣工交付等国家和行业要求的所有工作;负责对本标段全施工区域内既有建构筑物(含地下部分)、道路、广场、水池、管网管线等及其设施设备的拆除或迁改工作,以及初步设计批准的其他拆除范围,并将拆除建筑垃圾运输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弃土区域(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负责对工程的总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等全面负责;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管理要求对本项目工程实施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管理;须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所要求的专业系统建设内容,满足本标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相应专业所包含的建设内容,满足使用功能需求、运行安全、系统完善的建设内容及批复的不停航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内容。根据《拉萨贡嘎机场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拉萨贡嘎机场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对拉萨贡嘎机场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环保、水保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并负责最终通过相应的专项验收。具体内容如下:
2.4.1设计范围
负责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总图工程(不含空侧水泥混凝土道路)、动力能源配套工程(不含航站区通信工程的弱电管网、安防监控、停车场管理系统、供氧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BIM应用与管理(含BIM竣工验收模型),含根据工程实施需要所需开展的各专项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图清单及预算编制报审工作。无条件配合拉萨贡嘎机场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一标段的设计统筹工作。根据《拉萨贡嘎机场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拉萨贡嘎机场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对拉萨贡嘎机场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环保、水保等内容进行设计。
2.4.2施工、采购范围
负责拉萨贡嘎机场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二标段EPC工程范围内施工图清单及预算编制工作、施工(以下描述的施工均包含采购),并配合通过竣工验收。施工采购内容主要包括:
(1)总图工程
A.新建道路(陆侧),其中迎宾路为拆除重建(含道路雨水系统末端改造),包括本标段施工区域探沟开挖工作内容
B.硬质铺装
C.绿化及景观
D.光伏板构架
E.拆除道路及建构筑物(包括本标段全施工区域内既有建构筑物(含地下部分)、道路、广场、水池、管网管线等及其设施设备的拆除或迁改工作,拆除的全部建渣清运、消纳工作,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拆卸下来的停车场高杆灯、配电亭、停车棚、雨棚钢结构等有价材料须全部堆放到现场业主指定位置供业主处置,投标人不得私自处理)
F.改造陆侧既有道路
G.充电桩装置
(2)动力能源配套工程
A.供水工程(供水管网等)
B.雨污水污物处理工程(排水管网、垃圾分拣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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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供氧工程(制氧机房土建装饰、电气、通风、给排水消防、工艺设备;供氧管网等)
其中为了整合资源节约投资,受拉萨贡嘎机场第二跑道建设工程指挥部委托,拉萨贡嘎机场新建第二跑道工程供氧工程(制氧机房)与T1和T2航站楼整体改扩建工程供氧工程合建。本项目招标人负责拉萨贡嘎机场新建第二跑道工程供氧工程(制氧机房)与本项目供氧工程的合并招标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实施合建的供氧站工程,招标人与拉萨贡嘎机场第二跑道建设工程指挥部分别根据各自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供氧工程的建设范围实施工程管理工作;施工图设计由一标段中标人提供。
本期拉萨贡嘎机场新建第二跑道工程制氧机房396.6平方米与T1/T2航站楼综合改造工程中新建440平方米制氧机房合建;除合建区域的部分总图内容(包括总图土方平整、围界、围界安防、室外给排水管网和强弱电管网)在拉萨贡嘎机场新建第二跑道工程中实施外,其余工程内容均纳入本标段内实施;本标段内涉及拉萨贡嘎机场新建第二跑道工程的内容,中标人与拉萨贡嘎机场第二跑道建设工程指挥部签订施工合同。
E.供电管网及景观照明(供电管网;总图照明等)
F.新建停车场卫生间及改造既有卫生间各一座
(3)环保、水保措施施工
2.5建设地点:拉萨贡嘎机场。
2.6计划周期/工期:
2.6.1设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成果文件。
2.6.2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6月30日;总工期为:427日历天。投标人材料组织及主要工期计划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2.6.3节点工期:
T2陆侧停车场及道路、光伏板构架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2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
3.3.1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且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3.2设计负责人:①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且与项目经理不可以为同一人。
②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载明时间为准),以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个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3.3.3施工负责人:①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②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载明时间为准),以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施工业绩。
3.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拟派技术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载明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成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载明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处罚,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仅限于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并满足本章第3.1、3.5、3.6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协议分工为准)应当分别满足上述第3.2、3.3、3.4对应项的要求。
3.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牵头人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8.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8.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中需详细附有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不限于附图、文字描述)等信息(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8.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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