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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4-1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哈尔滨招标

关 键 词:公路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 正文内容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开展部分国省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的函》黑发改交通函【2023】96号批准。招标人为讷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贴资金和自筹资金。目前本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里程30.302公里,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10米宽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讷河市。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标段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名称规模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最高投标限价
SJ1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30.302公里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369.25万元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勘察设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当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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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2.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注:1.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但不可以同时兼任,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项目总负责人,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须联合体所有成员进行报名。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3年04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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