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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质检院实验室色谱类等耗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运输

南京市质检院实验室色谱类等耗材采购及 正文内容

南京市质检院实验室色谱类等耗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XZC-2023030031
1.2项目名称:南京市质检院实验室色谱类等耗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1.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1.4项目预算:人民币250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250万元
1.6采购需求:南京市质检院根据实验室实际工作需要,对2023年度实验室所需耗材进行本次采购,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耗材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提供备品备件及售后服务等。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8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10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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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登记表(格式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2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采购文件获取费用:100元/套,售后不退;
(2)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3年04月18日起至2023年04月24日为止,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如供应商采取现场获取的,需按本章3.1规定要求携带相关纸质材料进行现场递交并获取采购文件;
如供应商因故不能现场获取的,可采取邮寄方式。采取邮寄方式的,供应商需提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并将本章3.1规定要求的纸质材料在采购文件获取日期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截止时间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邮寄材料且缴费成功后发放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长,以及注重邮寄材料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同时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因邮寄材料丢失、破损而导致文件获取未成功的风险后果;
采购文件费缴纳(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至现场获取的可现金缴纳):
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等手续,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4.1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05月04日09时10分。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09时30分。
4.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04日09时30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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