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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装修项目(EPC)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4-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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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办公 正文内容

昭通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装修项目(EPC)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YNDSGS-2023157号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昭通昭阳正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05-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通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装修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昭通昭阳正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昭通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装修项目(EPC)
2.2招标人:昭通昭阳正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2.3项目建设内容:泰平.盛世荷苑4栋裙楼一层4—7号,二层1—7号,三层1—7号,一层使用面积757.99㎡,二层使用面积1041.7㎡,三层使用面积1008.3㎡,共2807.99㎡,包含项目为:1.楼地面上装修,2.墙体拆除砌筑,3.室内强电及给排水,4.综合布线,5.消防工程,计划投资约337.09万元。
2.4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建设地点:昭阳区盛世荷苑4栋裙楼。
2.6招标范围:昭通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装修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服务(包括竣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
2.7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50358-2017)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7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施工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的施工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遵循云政发[2015]57号的相关管理规定。
3.2.3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配备的具体人员需是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人员。实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配备人员不一致的,视同对投标文件的不响应,中标企业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3业绩要求:
3.3.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总投资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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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从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均报名参与的,则以报名时间在前的为准。
3.6.2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6.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4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要求,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和《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下载地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zt.gov.cn/lanmu/zwgk/contents/1904/159458.html)报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子邮箱ztxysc@126.com),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并审查(施工企业提供)。
3.6.5投标人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牵头单位提供)。
3.7投标人对提交的公司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以上材料应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23年05月19日下午14:00至14:30时止;地点:昭阳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下午14:30时;地点:昭阳区。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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