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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环保改造工程——雨污分流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雨污分流及 正文内容
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环保改造工程——雨污分流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环保改造工程——雨污分流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批文名称及编号湘轻盐战发[2022]37号,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生产区废水管网工程和码头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64.9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环保改造工程——雨污分流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区以及码头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1)新建生产区污水处理站一座,用于处理公司生产废水及厂区初期雨水,项目一次建成完成,其中中和池、计量渠设计规模为18000m3/d,高效沉淀池、调节池及生产用房的设计规模为7200m3/d(300m3/h);(2)新建废水主干管总长约为2.43km,共包括:生产区生产废水主干管总长约为1.13km(PE100级给水管)、生活污水主干管总长约为0.78km(HDPE双壁波纹管),码头区初期雨水主干管总长约为0.40km(HDPE双壁波纹管)、生活污水主干管总长约为0.12km(HDPE双壁波纹管)。
1.3工期要求:总工期240天(开工计算时间以甲方发出开工令起),包括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达到竣工验收合格;
1.4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工艺技术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土建工程施工、工艺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人员培训、工程调试、生产性能考核、环保验收、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污染治理、造价等全面负责。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1.4.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区污水处理站工程、生产区雨污分流管道工程、码头区中仓储物流部区域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设计服务工作。
1.4.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施工,具体参照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相关文件及附件中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从施工到竣工验收、质保期全过程。
1.4.3采购:包括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环保改造工程——雨污分流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具体参照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相关文件及附件中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从施工到竣工验收、质保期全过程。
1.4.4其他: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1.6质量要求:
1.6.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
1.6.2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3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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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环境工程通用专业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R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2.9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含分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9.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9.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9.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9.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9.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9.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9.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9.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9.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2.9.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其他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以上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资料);
(2)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至少配备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5月8日,每日上午09: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5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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