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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与预算编制二次采购公告
黔西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 正文内容
黔西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与预算编制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黔西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与预算编制(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81202300031A
项目名称:黔西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与预算编制(二次)
预算金额(元):1,056,825.00
最高限价(如有)(元):1056825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黔西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与预算编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5682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西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与预算编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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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还要提供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期分别为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2023年3月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1个月内(含)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通知》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5日14时30分至2023年05月11日17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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