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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惠景园小区环境及绿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云南省昆明市惠景园小区环境及绿化提升 正文内容
云南省昆明市惠景园小区环境及绿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小区环境及绿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0万元,招标人为昆明春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小区坐落于昆明市呈贡区。总建筑面积约57万㎡,居住户数2704户,停车位共3329个,绿化面积约8万㎡。总价220万元,以具体实施规模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小区环境及绿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昆明市呈贡区集导园小区环境及绿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共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贰级以上(含试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2)设计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派)
(3)其他人员要求:具有岗位资格证书,配备的专业应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3.5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至今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且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或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3.7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2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工程设计业绩,须能清晰反映为企业的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2)施工业绩:202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日施工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工程施工业绩,须能清晰反映为企业的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证明资料复印件。
3.8诉讼及仲裁:如实声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声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如涉及相关诉讼,须声明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9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除符合本条第3.1—3.9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联合其他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10其他要求:
(1)出具投标廉政承诺书;
(2)出具机具设备表或承诺书,机具设备应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3)人员配备满足项目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注:以上资料需整理为一个文件包。(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4)未按第(1)项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7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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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小区坐落于昆明市呈贞区,总建筑面积约57万㎡,居住户数2704户,停车位共3329个,绿化面积约8万㎡。
2.2招标范围:对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小区环境功能及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其中:
(1)设计部分: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小区主出入口、园区内功能性设计、相关功能性场所(场地)规划、设施、绿化景观提升改造设计(含土壤改良方案、小区内原苗木移植调整)、绿化浇灌系统设计及审核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设计任务书》。
(2)施工部分:根据审定后的施工图内容出具施工图预算,具体施工内容根据招标人下发的施工任务书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园建、绿化苗木及管养(管养期内保证苗木成活率)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发包人实际委托的为准。(3)配合服务工作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招标人有增减及调整工作内容的权利,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任务通知书为准。
2.3招标规模:总价220万元,以具体实施规模为准。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工程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小区。
2.6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3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
2.7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设计有关规范要求。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内部会审。且需满足招标人上级职能部门要求,最终须经上级认可。
(2)施工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 绿化工程质量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及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
施工图中所引用的所有文件,次性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在管养期内保证苗木个部成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2)设计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派)
(3)其他人员要求:具有岗位资格证书,配备的专业应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3.5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至今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且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或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3.7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2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工程设计业绩,须能清晰反映为企业的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2)施工业绩:202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工程施工业绩,须能清晰反映为企业的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证明资料复印件。
3.8诉讼及仲裁:如实声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声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如涉及相关诉讼,须声明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9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除符合本条第3.1—3.9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联合其他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10其他要求:
(1)出具投标廉政承诺书;
(2)出具机具设备表或承诺书,机具设备应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3)人员配备满足项目要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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