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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涉网手续办理及并网启动全过程技术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5-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张家口招标

关 键 词:华能

华能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 正文内容

华能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涉网手续办理及并网启动全过程技术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本华能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涉网手续办理及并网启动全过程技术服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位于张家口市涿鹿县大堡镇,占地面积157公顷,共10个地块,地形为山地,海拔1400-1700米之间。项目建成后通过35千伏线路接入已投运的华能司家洼220千伏升压站,再经已建成的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张南500千伏变电站。
项目已取得接入系统会议纪要。投标人应根据《冀北电力公司新能源并网服务手册》要求,完成项目整套涉网手续办理工作,直至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并网为止。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涉网手续办理及并网启动全过程技术服务
2.3招标范围:
(1)编制项目电能质量报告,并通过电网内部系统发送至电网,同时按照招标方规定时间内(要求在收到招标方开启该项工作联系单或传真2个自然日内完成电能报告编制,2个自然日内完成报告的评审,1个工作日内,取得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通知),使项目具备办理并网手续条件。
(2)按照招标方规定时间内(要求在收到招标方开启该项工作联系单(或传真)2个自然日内)组织省、地两级电网调度召开项目涉网电气设备审查工作(包含会议组织相关所有费用),会议召开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电网认可的评审意见。
(3)完成项目电气设备评审后,联系电网相关部门开通项目场站报资账号及并网流程账号。
(4)按照电网要求绘制两级调度认可的项目主接线图,并完成地调调度盖章。
(5)组织省、地两级调度相关专业专家,召开项目技术条件书审核会议,出具会议纪要(包含会议组织,实施一切相关费用)。
(6)调度标识下发及日报权限开通:根据《冀北电力公司新能源并网服务手册》要求,与电网相关专业联系完成调度标识资料收集、准备、上报,催办审核,直至调度标识下发。根据省调要求,项目OMS流程中开通调度日报权限,确保项目并网后具备上报日报条件。
(7)根据评审意见及《冀北电力公司新能源并网服务手册》与冀北电力公司调控中心联系,取得新能源项目OMS并网报资模板,按照模板要求,逐一收集项目所有相关资料。资料完成收集后,开展资料汇总编制工作,与冀北电力公司各个专业联系上报资料(该项工作包含:协调地调推送场站一次设备台账地调调控云OMS场站建模、地调、冀北推送场站二次设备台账),并通过冀北各个专业资料审查(审查通过证明以项目并网流程签字为准)。
(8)与属地供电公司调控中心联系,取得项目地调并网报资模板,按照模板要求,逐一收集项目所有相关资料。资料完成收集后,开展资料汇总编制工作,与属地供电公司各个专业联系上报资料,并沟通资料审查工作(包含组织召开资料审核专项会议及相关费用,审查通过证明以供电公司告知为准)。
(9)投标人负责开通电网交易平台账号,并填写上传项目相关资料;办理项目场网交换平台秘钥(含最低年限秘钥开通费)。
(10)点表编制与审核报送:投标人应对项目点表进行编制,并上报地、省两级调度审核,直至两级调度下发点表(下发至场站OMS)。
(11)组织技术条件书审核会:投标人出具电网认可的涉网设备电气初设评审意见及招标方具备项目设备技术条件书后,组织召开项目技术条件书审核会,会议结束后,1日内出具Word版会议纪要,由招标方审核盖章后,投标人上报电网公司备案,(组织会议产生的相关一切所有费用由投标人出具)。
(12)组织并网预备会:组织召开项目并网预备会,会议结束后,1日内出具Word版会议纪要,由招标方审核盖章后,投标人上报电网公司备案,同时组织会议产生的相关一切所有费用由投标人出具。
(13)组织并网协调会: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方开启该项工作联系单(或传真)3个自然日内,组织召开项目并网协调会,会议结束后,1日内出具Word版会议纪要,由招标方审核盖章后,投标人上报冀北电网公司调控中心,备案并上传至OMS并网流程中。(组织会议产生的相关一切所有费用由投标人出具)。
(14)生产验收组织(不含生产验收相关合同签署):组织属地供电公司一、二次、通信等相关专业到场开展生产验收工作,同时汇总相关专家验收意见,向招标方反馈,招标方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整改后,投标人负责编制及办理生产验收单签字工作。
(15)并网验收:项目升压站完成保护、自动化联调后,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方开启该项工作联系单(或传真)1个自然日内组织地调,省调电科院开展现场并网验收工作,完成验收后,招标方按照专家意见整改,整改完毕后,投标人完成并网验收单(地调及电科院)相关专家签字工作,并将完成签字的原件提交地调地调度备案,扫描件发送招标方联系人。
(16)计量设备验收、高压供用电合同及结算公式的计算编制办理:投标人应组织属地供电公司计量营销专业专家到项目现场开展计量设备验收工作(该项工作不含计量设备试验、检验相关费用),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办理项目高压供用电合同签署流程以及项目结算公式,确保项目具备签署高压供用电合同及并网后一个月具备完成电量接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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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省、地调度协议签署工作:投标人与电网对接,提供年度最新调度协议模板,协议内容由招标方填写并提供相关信息及所含附件。资料齐全后由投标人上报电网相关部门,盯办发起项目两级调度签署流程,实时跟踪及催办,并在流程发起后每日安排专人跟进,同时向招标方负责人实时汇报合同签署进展,协议签署时间应按照招标方提出的时间节点闭环。
(19)购售电的合同:投标人与电网对接,提供年度最新购售电合同模板,合同内容由招标方填写并提供相关合同信息及所含附件(投标人负责办理冀北出具项目电价批复证明资料)。资料齐全后由投标人上报电网相关部门,盯办发起项目合同签署流程,实时跟踪及催办,并在流程发起后每日安排专人跟进,同时向招标方负责人实时汇报合同签署进展,合同完成签署时间应按照招标方提出的时间节点闭环。
(20)项目电磁建模办理:与相关公司对接办理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光伏逆变器、SVG、储能相关设备)机电暂态、电磁暂态建模,且最终出具的建模报告应符合电网要求,直至通过电网审核并备案,在OMS并网流程节点需完成模型参数的签字确认。
(21)关于项目质量监督检查:项目质量数据合同及注册由招标方负责组织实施,完成质监注册后,投标人依据注册书在招标方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检查次数,组织专家到场开展相关检查验收工作(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同时含项目转商投阶段监督检查并出具项目转商运质量监督检查报告);每次招标方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后,由投标人沟通联系办理得项目工程转序通知书、组织召开项目质监整改会,直至下发项目并网通知书。
(22)协调电网公司配合保护自动化联调。
(23)编制项目启动方案并上报省、地两级调度审核,与电网沟通根据调度范围下发启动批准书。
(24)冀北启动会会签:召开项目启动会前,与相关部门联系发起项目启动会签,并联系相关人员催办进度。
(25)冀北启动签报:召开项目启动会前与相关部门联系发起项目启动签报,并联系相关人员催办进度。使项目具备启动票签批条件。
(26)启动会(启动会应在接到招标方发出的工作联系单或传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组织召开,将会议通知发送招标方并抄送省、地两级调度),并在会议召开后1个自然日内,向招标方提交Word版会议纪要,经招标方审核后盖章后,送调度审核备案。使得项目具备启动工作票、操作票提交条件。
(27)关于场站人员调度资格培训:根据电网调度要求,场站应满足调度员持证上岗要求,若由于项目场站不具满足电网调度要的持证上岗人数,应由投标人联系电网组织电网专家对项目场站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包含相关培训、考核费),直至满足电网持证上岗要求。
(28)招标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负责任何的协调工作。
(29)除上述所列工作外,投标人在开通OMS并网流程账号后,需按招标方规定时间同步完成整套流程所有节点签字盯办工作,直至项目完成并网。
(30)要求中标后,在省级、地市级电网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商务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中标后在合同内签署注明。
(31)在资料上报过程中,投标人自行到省、地两级调度电网内部开展工作,办理通行证等手续,招标方不负责协调与办理。
2.4工期要求:(1)5日内投标人应完成:上述招标范围中的第1条。
(2)5日内投标人应完成:上述招标范围中的第2条。
(3)4日内投标人应完成:上述招标范围中的第13条。
(4)1日内投标人应完成:上述招标范围中的第15条。
(5)1日内投标人应完成:上述招标范围中的第26条。
本招标生效条件为:项目通过华能河北分公司投资决策并在华能集团公司备案完成,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正式通知后合同生效,否则本招标结果自动失效。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3项集中式光伏或集中式风电项目(项目容量不低于5万千瓦)并网手续办理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皮、合同范围、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16日9:00起至2023年5月21日17:00止。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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