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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沙浦镇党校片区中心校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鼎湖区沙浦镇党校片区中心校建设工程竞 正文内容
鼎湖区沙浦镇党校片区中心校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SZQL2023-0227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沙二村民委员会
投资金额:162.50752万元
开标时间:2023-05-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QL2023-0227
项目名称:鼎湖区沙浦镇党校片区中心校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25075.2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鼎湖区沙浦镇党校片区中心校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5075.2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鼎湖区沙浦镇党校片区中心校建设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25075.20 1625075.2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报价人资格文件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鼎湖区沙浦镇党校片区中心校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不作为本项目必要性的资格性审查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鼎湖区沙浦镇党校片区中心校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资格,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PDF 形式)。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没有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需资料文件加盖公章):
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提供正反面]。
(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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