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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5-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施工

攸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正文内容

攸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施工招标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攸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攸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攸发改审【2023】3号,项目业主为攸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人为攸县自然资源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本公告1.2.3,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425.4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由省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解决,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攸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施工;
1.2.2建设地点:攸县境内;
1.2.3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包括地貌重塑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配套工程、管护工程等,项目共涉及鸾山镇、黄丰桥镇、宁家坪镇、丫江桥镇、网岭镇、渌田镇、菜花坪镇、桃水镇、新市镇、联星街道、谭桥街道、江桥街道、春联街道等13个乡镇(街道)。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用经攸县基建评审中心审定为911.778413万元。
1.2.4标段划分:根据工程建设地点布置情况进行合理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为5个标段,本项目施工招标因标段较多按照相关规定须分批次进行招标,同一投标人在所有批次5个标段中只可投标其中1个标段,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各标段基本情况(标段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预算)如下:
标段号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预算金额(元)预算合计(元)
一标黄丰桥镇黄丰桥镇严塘村煤矿生态修复工程、黄丰桥镇广和村建筑用凝灰岩矿1生态修复工程、黄丰桥镇广和村建筑用凝灰岩矿2生态修复工程、黄丰桥镇兴旺村废弃物堆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黄丰桥镇湖厂村建筑用凝灰岩矿生态修复工程、黄丰桥镇长冲林场建筑用凝灰岩矿生态修复工程、黄丰桥镇柏市社区建筑用凝灰岩矿生态修复工程1658442.425407427.6
二标鸾山镇、宁家坪镇、新市镇鸾山镇咸周村煤矿生态修复工程、鸾山镇新和村建筑用凝灰岩矿生态修复工程、鸾山镇咸周村建筑用凝灰岩矿生态修复工程、鸾山镇上垅村建筑用凝灰岩矿生态修复工程、宁家坪镇自力村砖瓦用页岩矿生态修复工程、宁家坪镇联和村砖瓦用砂岩矿生态修复工程、新市镇何岭村砖瓦用粘土矿生态修复工程1906139.25
三标网岭镇、丫江桥镇网岭镇洞井社区砖瓦用砂岩矿生态修复工程、网岭镇株形村砖瓦用粘土矿生态修复工程、网岭镇株形村建筑用石料灰岩矿生态修复工程、网岭镇伏陂村建筑用石料灰岩矿生态修复工程、丫江桥镇联胜村建筑大理石矿生态修复工程1842845.93
说明:如同一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则按标段先后顺序确定其有效标段,所投本项目其他标段均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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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90天(日历日,下同);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附件1。
1.4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矿山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所有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投报标段预算金额50%(一标82.92万元,二标95.31万元,三标92.15万元)的矿山复绿项目或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矿山类)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未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8日9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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