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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冻干浓缩仪国内招标招标

发布时间 :2023-05-2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宝山区招标

关 键 词:上海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冻干浓缩仪国内招标 正文内容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冻干浓缩仪国内招标招标

招标编号:0811-DSITC231078

招标人: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1、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已获得一笔资金,用于支付冻干浓缩仪采购的费用,并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通告中所述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受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的委托,现以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冻干浓缩仪/1套,人民币300,000.00元

3、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22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00~4:30(北京时间)选择(1)微信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每套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

(1)微信购买招标文件:

关注微信公众号,购买招标文件。

(2)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携带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需提供投资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邮购招标文件:

将所需材料(同现场购买)扫描发送至邮箱,如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国内邮费每套另加50元人民币。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资格标准:

(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有效期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合法获得该产品的其他证明(授权书或证明文件须注明有效期);

(3)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投标产品为医疗设备时适用);

(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投标产品为医疗设备时适用);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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