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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南平管理分公司2023-2024年度房屋修缮专项工程招标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南平管理分公司20 正文内容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南平管理分公司2023-2024年度房屋修缮专项工程招标
招标人: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05-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2023-2024年度房屋修缮专项工程已由 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南平管理分公司房建建筑修缮类库内询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A标段最高控制价为:1167739元;B标段最高控制价为:1187998元;C标段最高控制价为:124113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A标段:福银一期,福银二期,松建线高速公路沿线所站房建修缮专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B标段:浦南线,宁武线高速公路沿线所站房建修缮专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C标段:松建线,宁武线高速公路沿线所站房建修缮专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A标段最高控制价为:1167739元;B标段最高控制价为:1187998元;C标段最高控制价为:124113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年;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3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南平管理分公司房建建筑修缮类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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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投标人应予以响应。6、投标人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要求:①对本单位投标行为负责,加强人员业务学习培训,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章,严禁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不得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活动。②具备自主经营管理能力,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5月 22 日至2023年5 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 至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09 时 00分提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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